電視 / 顯示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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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款與條件

(1) 本促銷活動於 2022 年 4 月 1 日開始,將於 2028 年 1 月 23 日結束。本促銷活動可能會於任何時間點截止或延長,由 Sony 全權決定。本促銷活動將在台灣推出,並且適用於特定型號的 Sony 智慧顯示器或顯示幕。符合本促銷活動資格的 Sony 智慧顯示器/顯示幕型號 (「符合資格的電視/顯示器」) 為 XR50、S20M2、S30、S31T、XR90、XR80、XR70、A95L、A80L、X95L、X90L、X85L、X80L、Z9K、A95K、A90K、A80K、X95K、X90K。 

(2) 只要購買符合資格的電視/顯示器並於 2028 年 2 月 23 日前註冊 SONY PICTURES CORE™,即符合本促銷活動的優惠資格。根據下列條款與條件,本促銷活動可供您領取適用 XR50、XR90、XR80、XR70、A95L、A80L、X95L、X90L、Z9K、A95K、A90K 的電影點數 10 點,或其他符合資格的電視/顯示器電影點數 5 點。每 1 點電影點數可從特定精選影片庫中兌換一部符合資格的影片。10 點的電影點數優惠將在加到您的 SONY PICTURES CORE 帳號後 24 個月內到期。5 點的電影點數優惠將在加到您的 SONY PICTURES CORE 帳號後 12 個月內到期。您可以在 2030 年 2 月 23 日之前觀看透過 SONY PICTURES CORE 兌換的電影,但須遵守 SONY PICTURES CORE 服務條款之規定。另外,本促銷活動的 SONY PICTURES CORE 串流套裝內容為期 24 個月,適用於 XR50、XR90、XR80、XR70、A95L、A80L、X95L、X90L、Z9K、A95K、A90K,或適用於其他符合資格的電視/顯示器,為期 12 個月。串流套裝期間將從您註冊 SONY PICTURES CORE 帳號後開始計算。在所包含的串流套裝期間結束時,您將無法再觀看串流套裝的內容。 

(3) 您必須於 2028 年 2 月 23 日前,在符合資格的電視/顯示器上註冊並建立 SONY PICTURES CORE 帳號,才能享有本促銷活動優惠。註冊完成後,您會收到帳號確認電子郵件與 SONY PICTURES CORE 電影點數,上述的串流套裝將會自動新增至您的帳號。若要建立 SONY PICTURES CORE 帳號,您必須年滿 18 歲,並接受促銷活動條款與條件、SONY PICTURES CORE 的使用條款、服務條款與隱私權政策。兌換本促銷活動時,需要將符合資格的電視/顯示器上的 SONY PICTURES CORE 應用程式更新至最新版本。最新版本的 SONY PICTURES CORE 應用程式可從 Google Play 商店取得。 

(4) SONY PICTURES CORE 中的交易需要使用應用程式中的點數。目前在 SONY PICTURES CORE 中無法進行金錢交易,或是於本促銷活動購買額外點數。可兌換的片名時有變更,恕不另行通知。所有影片作品皆以當前最佳格式提供,包括標準解析度、高畫質、4K、4K HDR 或 4K IMAX ® Enhanced,供應狀況依不同市場與作品而有所差異。IMAX® Enhanced 內容可提供完整的 IMAX ® Enhanced 體驗,但 IMAX® Enhanced 作品僅可於經 IMAX® Enhanced 認證的電視/顯示器上觀賞。 

(5) 每個 SONY PICTURES CORE 帳號一次至多可以在 4 台符合資格的電視/顯示器上串流。部份地區及語言可能不提供或支援 SONY PICTURES CORE。Sony 保留隨時變更、暫停存取及/或終止 SONY PICTURES CORE 的權利。SONY PICTURES CORE 包含 Pure Stream™,可提供 30 Mbps 至 80 Mbps 的串流服務。若要以 30 Mbps 使用 Pure Stream™,您的最低網路速度必須為 43 Mbps。若要以高達 80 Mbps 使用最高畫質的 Pure Stream™,您的最低網路速度必須為 115 Mbps。若要享有高達 80 Mbps 的 Pure Stream™ 功能,您需要具備支援 IEEE 802.11 n/ac/ax 的 Wi-Fi (無線區域網路) 網路連線。SONY PICTURES CORE 對於網路限制或可用頻寬概不負責。可能適用網路服務供應商限制與條款。Mbps 最大值依裝置而有所差異。 

(6) 本促銷活動的優惠及電影點數不可兌換為現金、轉讓以及與其他優惠/折扣並用。電影點數不具現金或退款價值,且不可販售或轉售。本促銷活動的優惠內容時有變更,恕不另行通知。 

(7) 推銷商:台灣索尼股份有限公司 

(8) 「SONY」、「BRAVIA」與「SONY PICTURES CORE」 是 Sony Group Corporation 或其關係企業的商標或註冊商標。Google TV 與相關標誌是 Google LLC 的商標。Google Play 商店是 Google LLC 的商標。IMAX® 是 IMAX Corporation 的註冊商標。本文所提及的其他產品及公司名稱,可能為其各自所有人之商標。圖示和影像皆為模擬,並且僅供說明用途。任何未經明示授予的權利均予保留。所有條款內容時有變更,恕不另行通知。